为推进风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,强化安全风险管控,提高安全出产办理上的水准,应急办理部安排拟定了强制性国家规范《风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通用规范》(
安全出产规范化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》规则的法定责任,是固本强基、夯实企业安全出产底层根底的有力行动。该规范整合了《风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规范化通用规范》(AQ3013-2008)等7项行业规范的技能内容,交融了化工进程安全办理理念,结合近年来事端露出的问题,杰出严重安全风险防控,从安全领导力、安全出产责任制、设备完整性、相关方、改变办理等14个方面提出了办理要求,对新技能使用、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等方面做出了规则,以习惯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面对的新形势和新需求。
该规范的发布施行,将为风险化学品企业安排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供给重要规范支撑,逐渐推进企业提高安全出产水平,防备遏止重特大事端。